實用新型與外觀設計的區(qū)別
外觀設計專利是指產品的外形特征,它可以是產品的立體造型,也可以是產品的表面圖案或者是兩者的結合,但不能是脫離具體產品的圖案和圖形設計。所以,外觀設計專利應當符合以下要求:
一, 是形狀、圖案、色彩或者其結合的設計;
第二, 必須是對產品的外表所作的設計;
第三, 必須富有美感;
第四, 必須是適于工業(yè)上的應用。
外觀設計專利的審批流程與實用新型類似,也只進行初步審查,保護期為15年。
外觀設計與實用新型的本質區(qū)別在于:
外觀設計只保護美學設計,對產品功能不進行保護,而實用新型保護的是產品的功能、技術方案,對產品的外觀不進行保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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